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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户
1、开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开户时间和地点:大连本地客户可选择任何时间到辽粮期货公司营业场所办理,特殊情况也 可由公司派职员赴客户所在地办理;
4、开户金额:不低于5万元;
5、开户所需提供资料:
个人户:客户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入金
入金可采用现金、电汇、汇票、支票等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须以资金到我公司帐户方视为到帐;
三、申请编码
客户填写各交易所申请编码表后,由我公司为客户办理交易编码申请手续,编码获得批复后方可进行交易
四、交易
1、营业厅客户:客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电话下单或者热自助下单。客户由客户打电话至营业部盘房下单,但必须先报出双方约定密码,再由盘房将指令下达至交易所出市代表进行交易及成交回报;
2、异地远程客户:网上交易客户由客户通过互联网在公司提供的下单界面上进行交易及成交回报;
五、结算
由结算部对客户每日交易情况进行结算,营业厅客户每日向营业部盘房索取并签署结算单,网上交易客户每日通过网上查询功能查询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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